甘肃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人行兰州中支、省物价局、省地税局、银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甘建房[2005]184号 2005年6月3日)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和拆迁规模,努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使全省基本保持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偏大,住房结构仍不够合理,特别是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明显不足,以及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导致个别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为了确保我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正确认识房地产市场形势,准确把握调控力度
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房地产业对改进居民住房条件、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国家房地产市调控政策,是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局部性、结构性突出问题作出的决策。我省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和关键时期,虽然个别城市、个别楼盘存在着投资增幅和房价涨幅较快的现象,但总体上是健康的。因此,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既要积极采职措施,防范个别现象演变为普遍问题,正确引导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又要防止措施不当导致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和制约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准确把握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力度,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积极稳妥,把握力度;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加强监管”的原则,全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目标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重点任务: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土地供应结构,规范土地市场;调整住房交易税收政策,消除投机性炒房苗头;建立公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根据城镇化建设进程和房地产市场需求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尽快明确今明两年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以下简称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普通住房和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加大普通住房和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比例,尽快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市场预期。继续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减少被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