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思路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办法,在省上确定“十百千”示范点的基础上,我厅再确定一百个村庄治理试点。引入市场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规划先行,分步建设,加强管理,加大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科学编制小城镇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着眼未来,适度超前,突础特色,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农民的发展愿望,防止不切实际,盲目攀比,违背农民愿望的行为。
2、坚持突出重点、典型示范的原则。小城镇建设要以现有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重点,不断优化和提高建设水平,增强对农村经济社会辐射带动能力。村庄建设要以中心村为基础,合同调整村庄布局,以改善最为迫切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完善各类基础设施,突础抓好小康农宅建设。
3、坚持政府引导、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专项投入,建议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村镇规划与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激发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引入市场经济理念,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同时,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给农民增加负担,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动农民建新房、建新村。
4、坚持形式多样、百花齐放的原则。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田园风光,加强环保意识,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基础设施配套,社区服务配套,房屋设计配套。同时,要因乡镇、因村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不搞一刀切,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
四、主要任务
㈠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甘肃省省域城镇本系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按三个阶段层层推进:首先根据我省2-3万人的县城占大多数的实际,优先发展县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发挥县域经济带动全面发展的龙头作用;其次,集中力量规划建设好50个省级重点镇,扩大其规模,完善其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第三,在建设好县城及重点镇的基础上,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有选择的重点建设几个小城镇,促使其尽快发展。人口在20万以下的县(市、区)可重点建设1-2个小城镇,人口在20万-40万的大县(市、区)可重点建设2-4个小城镇,人口在40万以上的大县(市、区)可重点建设5-6个小城镇。天兰铁路和兰郎公路经过的市(州)县(市、区)要抓好沿线小城镇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