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确定公安系统公安管理等专业自学考试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费[1997]46号)
省公安厅:
你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申请调整公安系统公安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甘公政治[1996]160号)、《甘肃省公安厅政治关于开办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甘公政治[1996]297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自学考试命题协调费、考试补助费等费用的提高和增加,原核定的公安系统大专自学考试学费收费标准偏低的实际,同意对参加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察专业的自学考试学员的学费标准予以适当调整,由现行每人每门课35员调整为40元的标准收取。
二、全省公安系统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即将开考,为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招生和自学考试收支标准,确定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学费按每人每门课80元的标准收取。
三、辅导费、教材资料费用收取仍按省物委、财政厅(1992)价费字133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