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市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的批复
(甘价费[2001]126号)
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我市公交月票实行IC卡自动收费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兰价费[2001]81号)悉。兰州市为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功能,改革传统票制经营模式,经有关部门批准,将原板式月票改为IC卡实行自动计费。根据月票IC卡的制作成本,充磁和自动计费的制作成本,现将月票IC卡价格批复如下:
一、市、郊月票IC卡职工月票价格分别为32元、37元;学生月票价格分别为16元、20元。
二、月票IC卡实施后,其乘坐范围仍按省物价局甘价费[2000]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实行IC卡收费系统后,月票IC卡每月限乘120次(其中包括公交总公司给每位持卡者每月赠送的20次)。超次购票,余次不留,隔月作废。
四、职工月票IC卡限次不限人,不加印照片。学生月票卡和44路专线月票卡,限人限次,加印照片,本人专用,不得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