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费[2001]20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西北师大艺术类专业学生收费标准的报告》(甘教财发[2001]42号)收悉。鉴于西北师大教学成本及办学设施投入等方面费用的不断增强,原收费标准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艺术教育工作的需要,为弥补有关教学费用支出。经研究,原则同意对西北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非师范艺术类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5800元;表演、舞蹈、音乐、美术专业每人每学年6800元。
2、师范艺术类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3800元;表演、舞蹈、音乐、美术专业每人每学年4500元。
3、成人艺术类专升本,每人每学年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