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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道201线西槽至景泰等11条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向书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道201线西槽至景泰等11条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向书
(甘价费[2001]234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申请出具收费还贷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承诺函的请示》(甘交财函[2001]63号)悉。根据你厅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审核,省道201线西槽至景泰、省道202线打扮梁至庆阳、省道312线王格尔塘至桑科、国道312线永昌至山丹二期工程、国道干线山丹至临泽、国道主干线兰州至海石湾、省道莲花至叶堡、省道泾川至大桥村、国道兰州至刘家峡、省道安西至敦煌、国防道路酒泉至十四号卫星发射基地等11条公路符合国家关于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和条件。同意上述路段在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待各路段竣工后根据该路段贷款额度、归还期限和车流量大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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