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延长兰州市公交IC卡月票价格试行期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甘价函[2002]12号)
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延长兰州市公交月票IC卡价格政策试行期的请示》(兰价费[20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物价局关于兰州市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的批复》(甘价费[2001]126号)批准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试行期已到。鉴于试行中存在问题,需要研究规范,决定将试行期延至2002年6月30日。
二、根据《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目前IC卡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正式核定兰州市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前需履行听证程序。在此期间,请你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听证会的按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