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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西北师大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西北师大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3]272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西北师范大学关于申请调整有关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3]28号)收悉。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规定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精神,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及教学质量、办学层次等因素,经研究,在保持师大大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矛盾特别突出的个别专业进行小步疏导,做结构性调整,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普通高等教育非师范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1)文史类:学费每生每学年3400元。
  (2)理工类: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元。
  2、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
  (1)函授:文史类每生每学年1200元,理工类每生每学年1400元;
  (2)夜大:文史类每生每学年1200元,理工类每生每学年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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