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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收费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收费问题的复函
(甘价费[2003]314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有关收费项目的报告》(甘人函 [2003]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规字[2000]4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展位费等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确定,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收取摊位、门票费等具体标准由你厅统一研究制定,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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