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08-2010年职教攻坚意见实施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2008-2010年职教攻坚意见实施方案
为如期完成《关于职业教育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攻坚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攻坚步骤
(一)2008年。召开全市职教攻坚动员大会,部署攻坚任务,市与区县签订攻坚目标责任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确保职普招生比例达到5.1:4.9。开展职教集团组建的基础工作。完成年度职业培训任务。对区县和市属职业学校年度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2%以上,确保职普招生比例达到5.1:4.9。组建职教集团。完成年度职业培训任务。对区县和市属职业学校年度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确保职普招生比例达到5.2:4.8。全面完成职教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对三年攻坚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确立新的目标。
二、经费保障
全市职教攻坚筹措5亿元。
(一)经费筹措渠道
通过各级政府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等渠道筹措。
(二)经费使用原则
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市、区县职教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学费收入主要用于当地职业院校的校园、校舍、设备等基本建设。市级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职教师资培训、奖励性补贴和市本级职业院校基本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
三、攻坚责任
(一)各级政府责任
市本级设立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本市攻坚投入,按期完成攻坚任务;对县区政府的攻坚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区、县政府负责本地职教攻坚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本地攻坚投入,按期完成攻坚任务。
(二)市级有关部门责任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教攻坚的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县区攻坚工作;与市财政局共同贯彻执行好省定中职生均教育费标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会同市编办等部门执行好省定中职教职工编制标准。协助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2.市劳动保障局。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展规划和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以及职业证书培训工作。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