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全市要创建成国重中职校3所、省重中职校6所、市重中职校5所;市级职教中心1个;县级职教中心5个;精品专业2个、省重专业8个、市重专业10个;国家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1-2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4所;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市级实训基地4个;组建2个职教集团,其中行业职教集团、区域职教集团各1个;建设1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到2010年,全市中职校的学生和教师之间比例逐步达到18:1左右,其中兼职教师占教师总量的30%;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到60%,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中的“双师型”达到50%。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大于95%,一次性就业稳定率达到70%。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大力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增加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尤其是普高战线长、中职资源少的县区要大力调整结构,以满足职业教育攻坚事业发展目标的要求。
(二)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组建区域性、专业型职教集团,实行规模化、连锁化办学;加强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
促进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发展。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和市外优质资源举办职业教育,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经过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土地征用、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评先奖优等方面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
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独立举办或以多种形式合作举办职业教育;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或职工1500人以上加工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专业教师;企业用工应优先录用职业院校毕业生,并为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进修培训提供必要的岗位、场所、劳动保护及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按规定开展职工培训。
(三)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工程,增强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以敬业、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文化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深化教学改革,面向市场调整专业设置,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实行订单培养,推行弹性学习制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基本形成“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
(五)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的衔接;促进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促进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