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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西北民族学院普通本科预科生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西北民族学院普通本科预科生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3]349号)


西北民族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普通预科生学费标准的请示》(民院学字[2003]27号)收悉。为了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预科生收费行为,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并参照省内高校本科预科生的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你院关于普通本科预科生学费的收费意见,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西北民族学院招收预科生一次性收费标准为15000-18000元/生,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收费标准可按上述标准的下限适当下浮。具体标准由学校制定,并报省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预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二、预科生收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不得挪作他用。预科生收费属于中央预算外资金收入,收入全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省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学费收支情况应主动向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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