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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铁路机械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铁路机械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3]352号)


兰州铁路局:

  你局《关于提高兰州铁路机械学校部分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函》(兰铁劳函[2003]204号)收悉。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规定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精神,根据兰州铁路机械学校新建及大修改造学生公寓的投资成本、室内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整体管理水平并兼顾学生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新建及大修改造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新建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定为每生每学年800元,大修改造6人间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定为每生每学年700元。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学生可根据经济情况选择住宿,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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