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政法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4]18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甘肃政法学院关于调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3]36号)收悉。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规定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甘肃政法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新建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改造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元。其他学生公寓住宿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二、你厅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有关收费管理问题仍按甘价费[1999]179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