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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校区内教学后勤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校区内教学后勤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经贸〔2006〕1379号)


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校区建设规模的报告》(陕物集团函[2006]122号)及补充说明收悉。经研究,同意省城市经济学校在校区内建设教学后勤设施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9号(省城市经济学校原校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5300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7800平方米,综合楼7500平方米(其中:实训车间1260平方米,食堂1260平方米,图书馆1260平方米,计算机中心1050平方米,实训实验室1050平方米,阶梯教室16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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