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6〕1419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食药监字[2006]71号收悉。为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要求,结合你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建设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配套设施项目。现将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5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检验检测大楼中央空调主机、高低压配电、备用发电机等大型设备用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服务大厅,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信息资料交换中心(包括资料库、图书室、阅览室等),食品安全协调和安全监察业务用房,食品评审等五个专家委员会工作用房和会议室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