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浙江省法规规章汇编》等两套汇编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63号令和国办发[1998]39号文件、浙政办发[2000]115号文件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继续分别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浙江省法规规章汇编》(以下简称法规汇编),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
为落实《
立法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从2002年8月起,由原来的每季出版一辑改为每月出版一辑,改版后的新法规汇编既及时、又丰富,收集的内容包括:上月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另外,还收入了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浙江省法规规章汇编》仍按原来版期出版一辑。这两套法规汇编分别连续出版,前后配套,收集齐全,文字准确,是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必须依照的最新法律法规标准文本,是社会各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处理法律问题的必备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