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麻疹疫情形势严峻,截止4月22日,已出现4例麻疹病例(其中本地1例、外流3例),麻疹预护控制已成为我县当前公共卫生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各有关部门已采取强化免疫等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麻疹防控工作。为切实加强麻疹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59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麻疹疫情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麻疹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抓好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及时成立麻疹预防控制和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确保全县儿童麻疹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严格要求,组织实施。
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程序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实施,确保工作质量。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以及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安全接种。教育、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和幼托机构的卫生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疫苗的接种工作。流动人口是强化免疫工作的重点,县卫生计生、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对策,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社区的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和流动儿童摸底统计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麻疹强化免疫工作。
三、广泛宣传,社会参与。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麻疹疫苗知识宣传,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努力使每个适龄儿童(8月龄-14周岁)的家长了解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重要性,知道接种时间、地点等,主动参与和配合麻疹预防接种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接种。
要组织人员开展麻疹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发现工作失职或隐瞒疫情及弄虚作假者,要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改政;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强化免疫期间,县卫生、教育等部门将组织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在学校、市场等地进行流动查漏补种。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两办、县卫生局报告,确保我县麻疹疫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