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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水域养殖使用证印章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水域养殖使用证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便于水域养殖证制度的实施开展,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县实施水域养殖证制度领导小组,现刻制印文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养殖使用证专用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养殖使用证骑缝章”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养殖使用证核准章”的印章各一枚,该印章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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