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公办[2005]3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5]79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叶金堂
  副组长:
  王良言(县府办)
  柳浩宇(县公安局)
  陈丽成(县经贸局)
  成 员:
  徐建强(县交通局)
  梅振伟(县建设局)
  叶东明(县工商局)
  林旭虹(县环保局)
  蒋利华(县质监局)
  邱胜平(县卫生局)
  蔡卫东(县交警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蔡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月亮、潘晓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