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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医用射线装置等行使监督职权,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的许可证制度。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检查指导技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五)制定全县医学科研和教育发展计划,加强卫生、计育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编制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并指导避孕和药具的供应管理。组织较大医学卫生科研的攻关,推动医学科技发展,组织计划生育新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保健规划和计划,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技术教育工作,贯彻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母婴保健法》。
  (七)根据国家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八)制定全县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推进法制化管理,促进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统计、监督,做好计划生育人口统计工作。
  (十)调查掌握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协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进行伤病员的抢救,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展、蔓延。
  (十一)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汇同有关部门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督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的落实。
  (十二)完成县委、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为局领导掌握、综合、分析全县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研究制定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督查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协调下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工作;草拟本局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综合性文件,制定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考核;协助局领导抓好干部的自身建设及人事任免、调整、奖惩、考核、分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申报和表彰;负责本系统纪检、信访工作和工会工作,负责机关接待、用车工作。
  (二)医政防保科(县农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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