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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05〕54号),设置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并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保健品许可的相关职能,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划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增加的职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能。
  二、职能转变
  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及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区域规划,合理有效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卫生科研和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实行法制化管理;对全县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和宏观管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加强对全县各地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性法规的检查指导;加强有关人口问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与研究;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强人口计划统计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和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贯彻执行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法规,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制定并审核全县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对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工作效果和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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