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宣传加强环境保护和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意义。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要多形式开展环保是基本国策、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环保法律法规、和谐社会、天人合一、发展绿色经济、营造绿色家园等方面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
(二)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典型经验,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重视保护环境,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加强环境治理的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影响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建设项目违反
环境影响评价法尤其是《
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违法建设项目,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项目及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治、查处情况予以公开。
三、计划安排
(一)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我县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
(二)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环保专项行动;
(三)在有关媒体上开设“绿色家园”专栏,重点宣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专项行动等情况;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专项行动情况等要利用会议、专栏、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并作为年终生态县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创绿”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实际开展宣传;
(六)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利用各自的宣传资源,做好我县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附件3:
景宁畲族自治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