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计划
3、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4、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案件移送制度
附件1:
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钟昌明
副组长:王良言(县府办)
胡克森(县环保局)
成 员:梅进前(县发改局)
林晓洪(县经贸局)
陈丽成(县安监局)
傅明明(县监察局)
叶东明(县工商局)
雷利德(县司法局)
黄端璐(县国土局)
周 枫(县水利局)
林旭虹(县环保局)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克森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旭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景宁畲族自治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计划
为确保我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形成声势,经研究,特制定环保专项行动宣传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宣传栏多种新闻媒体,宣传环保专项行动,公开曝光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