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度茶叶基地开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建设“茶乡景宁”,加快全县茶园新造基地开发,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今年新造的茶园基地继续予以扶持。现将2005年度茶园基地开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新造茶园基地继续实行补助政策,基地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报请县政府审批,根据验收面积每亩补助300元。
二、各有关乡镇根据分配计划,开展专题研究,尽快落实方案,努力实现新造茶叶基地规模化、良种化、规范化。
三、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早宣传,早发动,确保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整地、种植工作。
四、加强幼龄茶园的抚育管理,使新造基地早成园、早投产,早发挥效益,推动全县茶叶产业发展。
附件:2005年度新造茶园基地计划表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2005年度全县新开发茶园基地计划安排表
乡 镇 | 面积(亩) |
鹤溪镇 | 1000 |
澄照乡 | 900 |
桐乡 | 300 |
沙湾镇 | 200 |
英川镇 | 200 |
鸬鹚乡 | 200 |
葛山乡 | 200 |
标溪乡 | 150 |
郑坑乡 | 150 |
外舍乡 | 100 |
大均乡 | 100 |
合 计 | 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