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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等单位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等单位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县卫生(计生)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制定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政府要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扎扎实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投诉举报受理督办制度,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高压态势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同时,要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强化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狠抓大案要案查处。要按照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乡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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