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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馆前区环境建设工程(A区)概算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馆前区环境建设工程(A区)概算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5〕99号)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馆前区环境建设工程(A区)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报告》(陕文物字[2004]181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馆前区(A区)环境建设工程我委以陕计项目[2003]508号批复初步设计,批准其总体环境工程总用地面积26.16公顷,其中:广场道路面积32302.5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1910万元。工程自2003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致使工程投资有所突破。为使该工程早日竣工,原则同意其概算调整。
  二、核定调整后的概算总投资为15255万元,较原批概算增加3345万元(详见附表),调整概算新增加投资由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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