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雷 萍
副组长:
李炀德
潘晓泉
成 员:
严益民(县府办)
李光松(县民政局)
陈建校(县建设局)
蓝朝星(县财政局)
傅明明(县监察局)
刘振海(县建设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