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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5〕219号)


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初步设计方案的报告》(陕高法[2005]17号)收悉。3月 17日我委组织省、市、曲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西安市曲江旅游度假村的行政商务区内,北靠雁南五路,东临政通大道,西临启元路,南朝行政商务区的中心广场。建设用地1.53公顷。
  二、建设规模
  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38910平方米,其中审判工作区13500平方米(包括档案库、司法鉴定、信访接待及大法庭1个、中法庭3个、小法庭16个等),办公区面积16700平方米(包括政法委办公247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8710平方米。
  三、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同意总平面设计和建筑、结构设计。同意各楼层使用功能的划分。主楼选用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的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配楼选用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建筑物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八度。
  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降低装饰、装修标准,以控制投资。
  四、公用工程
  (一)同意给排水及热水系统设计。给水由城市给水管网一路接入,管径DN150。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厨房污水经隔油器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检查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同意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设计。空调系统由地下室动力站直燃机组冬季提供60/50℃热水,夏季提供7/12℃冷水,机组以天然气为燃料。
  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一步比选、调整直燃机组的选型,以降低运行费用。
  (三)同意供配电、照明设计。一路10KV电源由曲江开闭所经电缆沟引入,配设自启动柴油发电机组1000/1250(KW/KVA)作为备用电源。除消防、疏散照明、警卫照明、档案室、弹药库、客梯、泵房用电为一级负荷外,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细化变配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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