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红十字会及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陕西管理中心综合实验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5〕273号)
省红十字会:
你会《关于呈报“省红十字会及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陕西管理中心综合实验楼初步设计”的报告》(陕红字[2005]2号)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址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路123号“西安备灾救灾中心”院内。
二、 建设规模
核定总建筑面积2402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1800平方米、办公用房602平方米。
三、 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同意总平面设计和建筑物平面、立面设计,同意综合实验楼选用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选用十字交叉钢筋混凝土柱下条形基础。建筑物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八度。
四、公用工程
(一)基本同意给排水设计。给水由城市给水管网一路接入,管径DN100。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图设计中应落实实验废水的处理方案,达标后方可排放。
(二)同意采暖、通风设计。采暖热源由原有锅炉房提供,采暖热媒为95-70℃低温热水。施工图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通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