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泾惠渠灌区灌溉管理中心立项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5〕55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泾惠渠灌区灌溉管理中心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水规计发[20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泾惠渠灌区是我省大型灌区之一,有效灌溉面积125.9万亩。灌区运行70多年来,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泾惠渠管理局原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885平方米,最早建于1959年,最晚的也建于1978年,受当时经济条件限制,建设标准较低。2002年7月,有关部门对管理中心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安全鉴定,除有1000平方米的三层砖混房屋可继续使用,其余用房确定为危房。2002年下半年,泾惠渠管理局将其中的2440平方米危房拆除。目前,管理局实际用房面积仅为2445平方米,其中危房1445平方米,办公环境拥挤,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保证灌区管理正常运行,同意建设泾惠渠灌区灌溉管理中心。
二、建设规模和标准
泾惠渠灌区灌溉管理中心建于泾惠渠管理局院内。参照国家计委《党政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并结合泾惠渠灌溉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灌溉管理中心用房需满足灌区资料档案保存和查阅、历史资料陈列、水量调度、会议、办公和设置灌区信息化中心等功能。同意泾惠渠灌区灌溉管理中心改造工程为新建5层框架结构楼房一栋,建筑面积4900㎡,其中技术资料档案室689㎡,历史陈列室523㎡,水量调度及信息化中心838㎡,会议室450㎡,办公室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