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石滩水库枢纽工程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5〕339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市水利局要求对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进坝及坝区道路、筑坝材料及料场、溢洪道、输水洞、库区道路等5个项目进行设计变更的报告(安水计发[2004]2号、3号、4号、5号、6号)及《关于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工程概算调整方案的请示》(安计农经[2004]475号)均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1、从施工期对坝体监测情况看,筑坝石料采用二里料场的辉长岩基本可行,同意料场变更方案。
2、鉴于溢洪道的基础开挖已基本完成,经综合比较,同意采用垭口溢洪道布置方案。
3、为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给日后建设电站创造条件,同意将输水洞由原设计的明流洞变更为压力洞。
4、由于筑料场变化,为满足施工期间设备、材料运输的要求,同意进坝及坝区道路设计变更。路基充分利用现状进行整修,路面宽3.5米,总体上为沥青路面,局部过村道路采用砼路面。库区道路应列入库区淹没处理范围统筹考虑,建设规模和标准以满足原有功能为原则。
二、调整概算
由于筑坝料场发生变化、大坝和泄洪排砂洞基础地质条件变化、进坝公路规模增大、建设及施工场地和库区淹没处理的实物量发生变化,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性调整等原因,造成概算投资有较大增加,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概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按照上述设计变更方案并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建安工程中已完项目(以2003年1月1日为界划分)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和施工、采购合同单价为基础,按“86定额”和“96办法”进行核算;未完项目按施工图进行审核,采用2000年新定额、新办法计算。施工占地和淹没处理项目,依据安康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以核实的实物指标和补偿标准进行计算。按照以上原则,核定黄石滩水库枢纽工程调整概算为16380万元,较原批概算增加4020万元。
黄石滩水库枢纽工程设计变更涉及投资量较大,你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按程序做好有关工作,维护计划管理的严肃性,认真做好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落实市、区配套资金,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