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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免征庆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函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免征庆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函
(甘价函[2004]28号)


庆阳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庆市物价费字(2004)25号文收悉。根据《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216号)有关规定以及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之需,经研究,同意免征庆阳市疾控中心综合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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