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我省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收费的报告》(甘旅人字[2003]5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参照相关考试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省旅游局开展全省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考试时收取考试费,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 50元,口试不分科目每人50元;
2、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考试每人每科40元;
3、考试报名费每人次10元。
二、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按规定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试卷印制、运输及保管、组织报名、考场租用、聘请监考人员和阅卷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