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西北师范大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4]133号)
西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的请示》(西师发[2003]195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2503号)和《甘肃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315号)规定,经研究并经现场查勘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北师范大学39#、40#、41#、42#楼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24274.62平方米,核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为98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楼层、朝向差价可按整幢建筑增减代数和趋近于零的原则掌握。并报省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