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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甘谷、武山、清水、秦安县城区基准价的批复


  Ⅳ级地:除Ⅰ、Ⅱ、Ⅲ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Ⅳ级地。面积为296.86公顷。

  2、洛门镇

  Ⅰ级地:由农电局东墙向南,过316国道沿繁荣路南进至铁路再向西拐沿铁路到天桥,由天桥顺堡子西进到新火车站,北拐长青路,沿长青路北上,过富源路(原雁洛路),穿越电信局至地所中间巷道北进,再东拐向蔬菜市场北墙,沿蔬菜市场北东进至农电局东墙。面积为43.296公顷。

  Ⅱ级地:共分四片。(1)由津福饼干厂北墙沿316国道东进,南拐一巷道,沿巷道南进至铁路,向西拐沿铁路至繁荣路。(2)长青路以西、铁路以北、滨河路以南、再沿滨河路东进,过龙泉路东进南拐造纸厂东面巷道。(3)富源路以西原洛门镇老镇区土地。(4)滨河路以南长青路以东造纸厂西面巷道以西与Ⅰ级地相接土地。面积为32.96公顷。

  Ⅲ级地:共分三片。(1)铁路以北、富源路与316国道交会处以东与Ⅱ级地相接土地。(2)铁路以北、南河以西与Ⅱ级地之间的土地。(3)南河以西渭河以南与Ⅱ级地之间的土地。面积为49.747公顷。

  Ⅳ级地:除Ⅰ、Ⅱ、Ⅲ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Ⅳ级地。面积为34.114公顷。

  (三)清水县

  Ⅰ级地:从西干河东河堤边开始,向东沿电杆厂、物资公司、百货公司批发部北边权属界经过充国北路,沿北环路北边缘到保险公司东侧折向南,沿小巷道到义坊街又折向东沿义坊街经中山北路,再沿中韦街到刘家巷折向南,经过永清路,沿丰盛路到原泉街折向南,经过中山路,沿县政府和公安局南界、仁坊街,再经过金水河,沿县医院南界经过充国南路,沿县一中北界,经农机厂南界至西干河河堤边缘起点止。面积为29.77公顷。

  Ⅱ级地:从农机厂权属界西南角河堤边起向西接岩棉厂南边权属界到该厂西南角,折向北到林业局南边李沟电灌渠,沿渠向东到西干河东河堤边,沿堤边又折向北到牛头河南岸,再折向东,经过牛头河大桥南端到金水河,沿妇幼保健站、计生委、三建公司、老干部局、图书馆、职校、针织厂北边权属界和针织厂东边北端权属界,五金厂、二建公司、上邽建筑队北边权属界至红崖路折向南到北环路再折向东经过县三中北边权属界至东干河折向南,再沿东关小学南边界折向西,经体育场南边,沿煤炭公司、永清粮管所、县委南边界至县委西南角权属界,沿县委西边权属界折向北,再沿县委家属院南边界折向西,经过金水河至县一中云台观下,沿县一中东边权属界折向北至充国路南端止。面积为78.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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