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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铁路分局新天地综合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铁路分局新天地综合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4]162号)


兰州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申报兰州铁路分局经济适用住房售房价格的函》(兰铁分经函[2004]9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2503号)和《甘肃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315号)规定,经研究并经现场查勘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兰州铁路分局新天地综合楼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44277.26平方米,核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为2436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楼层、朝向差价可按整幢建筑增减代数和趋近于零的原则掌握。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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