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洛市丹江干流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三、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
  工程范围为丹江干流商洛市城区、丹凤县城和白杨店、夜村、棣花、商镇、竹林关、梁家湾等6个重点镇的8个河段,设防河段总长32.67km。工程规模为丹江干流新修堤防2.25km,重建堤防9km,拆除旧堤9km,加高加固堤防30.8km,新修护岸1.7km;支流河口新修堤防2.89km,加固堤防3.51km;新建护基坝145座;新修跌水11处;新修上堤引道690m。
  商洛市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南秦河口以上设计洪峰流量810立方米/s,以下1841立方米/s;丹凤县城区为3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987立方米/s;沿江城镇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白杨店镇910 立方米/s,夜村镇、棣花镇、商镇1300 立方米/s,竹林关镇2770 立方米/s,梁家湾镇2990 立方米/s。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商洛市城区左岸、丹凤县城左岸堤防为3级堤防;商洛市城区右岸、丹凤县城右岸及城镇堤防为4级堤防。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基本同意堤线布置和堤防、护岸断面设计方案。商州区南秦河口以上堤距不小于60m,其余河段不小于100m。堤防内外边坡1:2,顶宽为4m,采用泥结石硬化堤顶路面,临水侧采用厚40~80cm浆砌石护坡,背水坡草皮护坡;3级、4级堤防堤顶超高分别为1.2m和1m;堤脚部位在平顺水流河段采用浆砌石堤基防护,在4处水流斜冲岸坡段增设护基坝防护。对近年来已建应急堤防临水侧边坡为1:1的堤段,下阶段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稳定。
  为防止河道下切对堤防、护岸工程基础的影响,确保河段纵向稳定,基本同意在商洛市城区段设置11处跌水,将现河床比降2.9‰变缓为1.5‰,每级跌差1.5m左右。建议下阶段进一步研究落实河道稳定比降值,优化跌水工程布设。
  五、工程建设占地、拆迁和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需永久占地面积738亩,拆迁房屋1050㎡。实施中要注意妥善安置被占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及措施。工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采取措施予以减免。施工中注意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做好工作。
  六、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工程管理机构设置、运行维护费来源以及水情预报预警系统等工程管理设施建设方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