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石门水库供水工程调整概算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5〕510号)
汉中市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汉中市石门水库供水工程调整概算的报告”(汉计投发[2004]29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汉中市石门水库供水工程我委以陕计项目[2000]1266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9750万元。目前,工程已基本建成。工程实施过程中,钢材、砼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提高;增加了配水厂、进厂道路、输电专用线路等项目,变更完善了建(构)筑物基础处理方案;同时部分项目建设标准提高。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同意对汉中市石门水库供水工程概算进行调整。
二、核定汉中市石门水库供水工程调整概算总投资12390万元,较原批准概算增加2640万元(详见附表)。增加投资由项目法人(汉中市石门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