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人民医院利用德国政府贷款
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内容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5〕799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调整〈汉中市人民医院利用德国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社会〔2005〕209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国家2001年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三批计划(计外资〔2002〕19号),2004年我委以陕发改外资〔2004〕585号文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采购设备种类和价格均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利用德国政府贷款金额由165万欧元调整为211.08万欧元。
二、所购置的医疗设备由原来的10类25台(套)调整为多用途单臂血管造影X光机等22类35台(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