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经济开发区15万吨醋酸项目变更业主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5〕747号)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榆政发改发〔2005〕40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对陕计工经〔2003〕22号文《关于陕西省榆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醋酸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的业主由榆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榆林卓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应尽量依托榆天化现有条件,合理布局,节约资源。请你委协助榆林卓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按照《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要求,上报项目备案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