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地处浙南山区,山高坡陡,残坡积物多,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且降雨量充沛,属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县之一。全县有1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于全县大部分乡镇,潜在威胁人口3595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目前,全县已进入汛期,局部地区因突降暴雨而引发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于今年已下发了《关于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协助各乡镇政府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二、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防治方案。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和启动预报系统,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严密监测,并利用各种媒体发布地质灾害信息,重点防范小流域强降雨引发的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各乡镇要认真编制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的防治预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预警预报、信息反馈等机制,努力做到预警预报准确、应急处理及时、信息反馈通畅。要根据各地实际,适时地组织应急预案实施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突出重点,加强灾情巡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完善汛期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值班等制度,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及时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巡回检查。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要与交通、水利、建设、经贸、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矿山、建筑工程、公路、桥梁、水库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进行灾情巡查,汛期进行监测、预报。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因自然因素形成的潜在地质灾害及时得到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提高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