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平凉市市区、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县城区基准地价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4]168号)
平凉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平凉市市区及县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报告》(平国土资发[2004]38号)收悉。经审核,现对平凉市市区及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批复如下:
一、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面积
(一)平凉市
Ⅰ级地:东至水桥沟;南至红旗街;西至西门坡;北至北后街-崆峒大道。面积为192.430公顷。
Ⅱ级地:东至三角城;南至南环路;西至西郊广场;北至南干渠。面积为383.198公顷。
Ⅲ级地:东至七里店;南至兴合庄;西至四十五研究所;北至柳湖路以北及铁路新村。面积为633.363公顷。
Ⅳ级地:东至大岔河;南至纸坊沟水库;西至三天门;北至泾河南岸。面积为899.871公顷。
Ⅴ级地:东至大岔河;南至高压线;西至白石头沟;北至泾河南岸。面积为492.012公顷。
(二)灵台县
Ⅰ级地:东至政协家属院-县经委;南至农贸市场-城建局;西至糖酒公司-中台镇政府-税务局;北至老街道崖边。面积为22.40公顷。
Ⅱ级地:东至县卫校-武警中队;南至农贸市场-溪河住宅小区;西至石油公司;北至医药公司-教师进修学校。面积为46.60公顷。
Ⅲ级地:东至卫生局-种子公司以东;南至前进铁附件有限公司-予制厂;西至水文站以西;北至荆山-县技监局以东。面积为28.29公顷。
Ⅳ级地:除Ⅰ、Ⅱ、Ⅲ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Ⅳ级地。面积为77.22公顷。
(三)崇信县
Ⅰ级地:东至粮食局-县妇幼保健站;南至西南路(包括县委、县政府、交警队、公安局);西至锦屏镇-石油公司-环城西路一带;北至滨河东路、市场东路。面积为105.51公顷。
Ⅱ级地:共分四片。(1)东至县苗圃东墙;南至芮河北岸;西至崇安路;北至龙泉寺山下。(2)东至青年路;南至市场西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滨河西路。(3)东至县锦屏镇;南至养禽公司;西至水站;北至崇新路。(4)东至弹药库;南至锦山家属院;西至粮食局;北至面粉厂。面积为79.39公顷。
Ⅲ级地:除Ⅰ、Ⅱ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Ⅲ级地。面积为335.1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