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海湾煤矿等企业2004年安全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能源〔2005〕516号)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2004年国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主要设备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榆政发改委[2005]2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提出的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海湾煤矿、神木大砭窑煤矿2004年国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主要设备。
二、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方式,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或省上确定的媒体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请你们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将招标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