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5〕860号)
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铜治办[2005]03号文收悉。为了加快铜川市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经研究,同意建设铜川市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现将该项目可研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陕西省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关闭15条污染大、工艺技术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治理13个企业18条旋窑生产线,提升完善其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综合整治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210国道铜川城区川口-耀州城区段沿线两侧13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项目建设期3年。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1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3050万元,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