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丽政办发〔2006〕6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叶金堂
副组长:
王良言(县府办)
叶 瑛(县总工会)
成 员:
林晓洪(县经贸局)
柳浩宇(县公安局)
张贤忠(县人劳社保局)
邱胜平(县卫生局)
蓝朝星(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