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生“放心班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生“放心班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
中小学学生“放心班车”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关系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中小学学生“放心班车”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放心班车”工作的领导,促进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联手打造“放心班车”工程。经研究,决定成立“放心班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柳春华
副组长:
夏雪松(县府办)
翁建敏(县教育局)
成 员:
潘昌德(县安监局)
季晓伟(县财政局)
潘卫雄(县公安局)
徐建强(县交通局)
罗跃军(县交通局运管所)
吴广伟(县教育局)
柯国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火林(县交通局运管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翁建敏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跃军、吴广伟、柯国云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放心班车”的安排原则
(一)本方案2006学年在镇以上学校实施,以后逐步扩大到全县各中小学校。
(二)路程在5公里以上,同一线路学生有9人以上的安排学生“放心班车”。
(三)路程在5公里及以下,提倡学生步行回家返校或由家长自行接送。
(四)同一线路不足9人,提倡乘坐普通客运班车。
(五)正常客运班车基本能解决的,乘坐普通客运班车回家、返校。
三、“放心班车”的补贴方法
(一)放空费按标准座位成人票的50%补助;放空费的补助由由学校所在地到目的地的总票价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