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按照“市场运作、基地生产、定向培育”的要求,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1000亩。
(六)花木基地建设:发挥种质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发有特色的珍稀种苗、花卉,形成具有景宁特色的种苗花卉产业,建设花木基地2000亩。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兴林富民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
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全力以赴抓好兴林富民工程的实施。
(二)建立联系挂钩制度,加强对兴林富民工程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及林业部门要实行基地、项目、科技、干部四进村的联系挂钩制度,选派素质好、负责任、懂技术的干部联系示范乡(村),开展培训、指导和督促,做到乡乡有干部联系、村村有技术干部指导,抓点做样,统筹协调,确保建设成效。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按照“自筹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兴林富民建设的投入。要积极向省、市有关单位争取项目,加强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间的协调,结合现有建设工程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各项目扶持政策执行,对示范基地技术改造、名优品种引进、先进技术推广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建立奖励或补助制度,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强示范宣传工作,提高兴林富民示范工程的辐射作用。
示范乡镇要加强示范村建设,示范村要建设高效经营科技示范园区或示范基地并建10个以上示范户。通过示范园区、示范户的建设,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示范效果,以点带面,将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向全县辐射,推动全县林业产业较快较好发展。
(五)加强建设管理,切实提高兴林富民示范工程的实效。
1、编制实施方案:各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严格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兴林富民示范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及目标,并落实年度建设计划。
2、考核验收:示范工程实行平时检查、年度小结、项目验收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对实施进展情况作好督促检查。每年9月10日前,建设单位要将年度实施情况报县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由县林业局组织考核验收组对项目建设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3、命名表彰:建立省、市、县三级命名体系,即示范乡、示范村首先要通过县级考核命名后,报市林业局,经市林业局考核合格的,由市林业局给予命名市级示范乡、示范村,并给予授牌、表彰奖励;市级命名后,达到省级标准的,经省林业厅验收后,给予命名省级示范乡、示范村,并给予授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