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价检[2005]2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甘肃厂区、东风场区物价局(处):
为了保持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规范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价格的监测,确保市场价格的稳定
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品价格监测制度,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的情况要及时监测和分析,保证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要加强对客运票价、旅游景点票价的监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对借节日期间乱标价、不标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出游、娱乐、购物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乘机进行价格欺诈、变相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其它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坚决制止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各地要坚持值守制度,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对群众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树立价格部门为民办事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