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甘肃省餐饮娱乐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在甘肃省境内从事餐饮、娱乐、修理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餐饮业,是指国有、集体、个体、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以餐馆、宾馆、酒店、酒吧、饭店、列车餐车、流动餐饮摊车、摊点等方式专营或兼营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业。
  本规则所称的娱乐业,是指国有、集体、个体、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以各种方式经营的娱乐服务,包括娱乐中心、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咖啡厅、电子游戏厅、电影、录像厅、台球厅及酒店、饭店、宾馆的各种娱乐场所等各种形式从事娱乐服务项目的行业。
  本规则所称的修理业,是指国有、集体、个体、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经营各种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钟表眼镜、自行车等生活耐用消费品修理及汽车、摩托车等各种机动车辆修理服务项目的行业。
  第三条 餐饮、娱乐、修理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正当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价格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 餐饮、娱乐、修理业的价格,属政府定价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属政府指导价的,经营者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价格;属经营者定价的,经营者应当以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依据市场供求和竞争情况制定价格。合理利润是指不违反国家有关制止牟取暴利的规定,以正当的经营手段所获取的利润。
  第五条 餐饮、娱乐、修理业经营者制定服务项目价格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制止牟取暴利的规定。有关服务项目的价格应当符合政府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作价办法和计价毛利率、差价率。
  第六条 餐饮业、娱乐业经营者经营的自制食品、饮料的价格应以原材料成本加合理费用、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制定;经营的制成品如食品、饮料、水果、香烟、酒水等的价格,应以制成品购进价加合理差价制定。修理业的修理价格应根据不同修理项目的工时消耗、技术繁简情况分别制定;更换的零配件价格,应以零配件的进价加合理差价制定。
  第七条 经营者经营的服务项目应当标示质量标准或等级标准,并向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